村长与从士长也明白状况,屡次向我劝谏。
要我迎娶下一位丈夫。
字字句句都很正确。
这是贵族的义务。
但是我终究无法接受建议。
这是我下地狱的第一个理由。
“法斯特,拿剑。”
“好的。”
起初只是打时间罢了。
至少该学会起码的护身术,我便要求法斯特握起小小的木剑。
不懂如何与年幼儿子相处的我,想把教学当作简单的游戏。
法斯特意气飞扬地向我挑战。
这年纪就算用双手拿木剑,力气顶多也只够举起来吧。
背叛了我这样的预料,他只凭单手就能使劲挥动木剑。
我瞠目结舌。
“等等!法斯特!”
“是松懈的母亲大人不好喔!”
我原本想招架,肋骨却扎扎实实地挨了一击。
法斯特是五岁幼童。
虽然体弱多病,但是二十岁的我自认身为骑士的能力未无不足之处。
虽然我的确毫无防备,但对于本次败北没有什么不服气。
若是在战场上,那一招已经杀了我。
在那瞬间我理解了。
人称人的存在稀世罕见。
那种人物,我亲眼见过的只有在领主更迭并继承领地之时,前去晋见的安哈特女王陛下莉泽洛特一人,而且我也没机会亲眼见识她的实力。
但人真的存在。
不知力气轻重而给了我一击的法斯特似乎不当一回事,因为胜利而欢呼。
至于我则是体验到肋骨龟裂般的剧痛,不禁单膝跪地。
但我强忍疼痛,开口称赞他。
“漂亮的一剑,法斯特。”
我想我应该勉强忍住疼痛,维持了笑容。
我当时自内心感到欣喜。
体弱多病的我和已逝丈夫之间的独生子。
这孩子是货真价实的天才。
这正是错误。
当然了,法斯特没有任何不对。
犯错的人是我。
“对不起。我一定从头到尾都错了。”
口吐歉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