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爱看文学>逃离缅北后成为疯批小叔的金丝雀 > 第四十一章 应激发作(第2页)

第四十一章 应激发作(第2页)

“嘶——”

他在我的下唇唇角狠狠地咬了一口。

我吃痛惊呼,甚至能够闻到血腥味。

“你属狗的?”

我推开他,想要抬手去碰一下伤口,却被他一把抓住,又吻了上来。

气息交缠,车内的气温逐渐升高。

我感觉到他冰冷的手从我的衣服下摆探进去,慢慢地往上——

不行!

我还有事情没做完。

“封奕森!”

我攒够了力气一把推开他。

他没有防备,被我推开,后脑勺显然撞到了车顶。

他扬起手,我下意识得就往车的另一边躲,我很害怕,害怕当初在那座地狱里一样,稍有让他不顺心的地方,就要挨打。

“南清婉,我是不是最近对你太好了?让你觉得你有资格跟我叫板?”

“别……别打我……”

我真的吓坏了。

顾不得其他,浑身都在颤抖。

梦里,那些只出现在梦里的记忆,再度攫住了我的身体,我能感觉到自己浑身都在冒冷汗。

“南清婉!南清婉!”

有人仿佛是在很遥远的时空呼唤我。

我抬头看向前方,却什么都看不见了,只剩下白茫茫的一片。

再后来,似乎变成了刺目的灯。

刺目的灯在我的上方,快速地移动。

再醒来时,我又躺在了医院里。稍微一动,就感觉自己的手被什么人抓在了手里。

侧过脑袋,我就看到了那个趴在我病床边,用手臂当枕头的男人。

其实封奕森真的很好看,他的眼睫毛垂下来在眼下都能够形成一片浓密的阴影,那双眼睛,是一双很好看的丹凤眼,狭长而凛冽,睁开的时候只消一个眼神望过来,便能感觉但扑面而来的压迫感,唯有睡着的时候,才能够读出一丝温雅的氛围来。

这个男人,骨子里就是带着血与火。

所有的温良都是表象。

唯有在一个人的面前,才会收敛起所有的锋芒。

——蒋琬珩。

正当我看着入神的时候,突然,门外头响起了高跟鞋的声音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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